2024级新生军训须知
一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,军事训练是主要课程,是必修课,无故不参加军训或军训不合格者,不予毕业。
二、学生在军训期间,要严格要求自己,自觉接受军事化管理,虚心学习部队的好思想、好作风、好传统。要做到:
1.服从领导,一切行动听指挥。
2.注意军容风纪,训练时不得穿背心、裙子、超短服装、皮鞋、凉鞋、拖鞋及佩带饰物参加训练。
3.遵守作息时间,准时参加训练,按时文明就餐,休息时必须保持安静(含午休时间)。
4.勇敢顽强,吃苦耐劳,积极参加军事训练,不断提高军事素质。
5.执行军队条令条例、规章制度,服从管理、严守纪律。
6.认真执行各项勤务,尽职尽责,坚守岗位。
7.艰苦奋斗,勤俭节约,爱护公物。
8.讲文明礼貌,尊重领导、老师和教官,团结互助,爱护集体荣誉。
9.严格遵守安全规定,防止各种事故发生。
10.讲究卫生,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瓜果皮核、纸屑等,保持室内外清洁。
三、因健康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军事训练的学生,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军训跟训申请表》,并附医院证明及有关材料,经辅导员或教官签注意见后交学院审核,学院负责学生工作领导审批后,方可参加跟训。
四、因病、因事不能按期参加军事训练的,应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并附有关证明材料,经辅导员签注意见后交学院审核,学院负责学生工作领导审批后,方可准假。但必须参加下期的军事训练。
五、在军事训练现场患病的,应由本人提出申请,经教官同意,方能休息。训练期间,不得请事假,遇到特殊情况,另行处理。
六、在军事训练期间,无故不参加训练或擅自离队的学生视情节轻重,给予相应处分。
七、军训结束时,参训学生必须撰写一篇 20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(心得体会9月28日前交给辅导员)。
附件:长治学院新生军训跟训(缓训)申请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