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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电子信息与物理系安全管理暂行规定

    发布日期:2013-08-28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电子信息与物理系实验室安全制度

    为确保实验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,保障实验室的安全,特制定本制度:

    1、实验室应定期研究安全管理工作,定期布置、检查、总结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安全,经常检查各实验分室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。

    2、各实验室并各实验员要经常做好下列事项:每天下班前负责检查、关锁门窗;关闭水龙头、电器开关、切断电源;以上各项应有详尽的日常工作日志。

    3、大型、稀缺、贵重的精密仪器,应建立以技术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制度,由专人负责管,非专业维修人员,不准自行拆卸、修理。调试安装均应分工,由专人负责,防止影响精度或损坏。实验室的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,任何人未经同意,不准自行配备钥匙。

    4、对初次进实验室工作或学习的人员,实验室主任应事先进行安全教育。对于未接受安全教育而发生事故的,要追究实验室主任责任;对于不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,明知故犯,造成人身设备事故者,要及时严肃处理,不得姑息迁就。

    5、经批准的外单位人员来我院实验室进行加工、制作、协作、调试、实验等工作的,必须由本实验室人员或经办人员陪同,不得让外单位人员自行出入。工作时间,禁止无关人员和小孩进入实验室。

    6、严禁将实验室电器挪作私用;禁止违章操作不许随意接引线路或增大保险丝规格,或随意闭合电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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